昨天,国家发改委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执行时间的批复》。在这份专门针对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批复中,明确了国内漫游费上限新标准的执行时间表,新漫游标准将根据不同类别的资费,分别自3月1日和4月1日起执行。
根据《批复》,未选择任何资费优惠方案即采用标准资费方案的手机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自3月1日起,按不高于调整后的上限标准执行;因其他资费方案用户涉及的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规则梳理等比较复杂,执行时间可适当后延,但不得迟于4月1日零时起执行;而个别资费方案如有特殊技术困难需要延期的,可另行报批。
《批复》同时要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督促各省级分公司,按照要求提出具体执行时间,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上海联通已宣布,预计在4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资费方案,而上海移动依然处于系统调试中,尚未透露相关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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